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对象
1.毕业生: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长期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2024年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院学生科提交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学院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者中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提交学院专题会议审议并向学校推荐。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