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大发〔2026〕26号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细则如下: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202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晓雪 唐洪刚
成 员:赵家君 谢 涛 龚 鑘
向远林江东谚 陈思民 刘怡君
推免材料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龚 鑘
成员:向远林江东谚 陈思民 刘怡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推免工作,制定推免工作文件,对推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推免材料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6〕26号)文件中的第(2)、(3)申请推免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兼顾学科协调发展的要求对名额进行分配。原则上各学院推免人数按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占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比例进行计算,但不超过本学院外语成绩合格人数。
1、学院基础推免名额分配办法:按照学校指标,我院基础推免名额共12名,其中建筑学专业6个,城乡规划专业6个。
2、学院递补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学院今年递补推免名额为2名,递补推免按照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各1名进行分配。递补顺序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推荐,且基础推免名额较少专业排前。
四、申请条件
遴选范围为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的贵州大学2027届应届毕业生,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
5.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的学生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日语专业的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申请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9月4日前向推荐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2)和相关申请材料。
2.推荐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6年9月5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附件3)。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得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指导教师不能与学生有亲属关系,还需要对指导论文做诚信承诺。)发表CSSCI或SSCI或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科研论文须与本专业领域相关。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4),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指导教师须为贵州大学教师,且需要对指导竞赛做诚信承诺)。
通过以上(2)(3)(4)条推荐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优先。
通过(1)(2)(3)(4)条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应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未通过答辩考核学生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4.学院对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联 系 人:刘老师(教务科414)
联系方式:0851-83609653(教务处学籍科)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纪委、监察专员办)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