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建筑与城市规划学生科发布时间:2014-11-11浏览次数:92

附件一、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doc

关于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的公 示.doc

 

关于评选2014年“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香港省善真堂签署的《贵州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合作协议书》,香港省善真堂决定2014年度继续在我校设立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基金,向贵州大学在校本科、研究生学生提供经济援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金额

1、本科生100名,每名1500元人民币(名额分配见附件);

2、研究生6名,每名10000元人民币(由研究生院评选)。

三、申请条件:

1、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年度由贵州大学本科升入本校研究生且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本科生学习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节俭,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欠费学生须还清所有欠费后方有资格参评

6、申请人须提交不低于1500字的个人学习生活报告一份(含电子文档)、学院教学科研科出具的上一学年成绩单(2014级不需提供)。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书面申请;

2、经所在学院初评、推荐,填写《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附带学生个人学习生活报告、本学年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上一学年成绩单,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

于2014年9月27日15点前报校学生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8日

附件一、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

附件二、2014年“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