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刘利利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026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申请调整专业的工作即将启动,根据《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大发[2017]51号)文件精神执行,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926日,逾期不再受理。并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将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应的专业测试。面试及专业测试时间:2018925日下午2:00,地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307教室;

二、因身心疾病、学习兴趣、专业特长等特殊原因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的2017级学生,在转入本学院后将转入2018级学习(专业为建筑大类);

三、面试当日学生凭一卡通(或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并应携带以下考试工具:

A3大素描纸一张,2B3B4B5B6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透明胶带,2号图板或画夹。

四、本实施办法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