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期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发布者:陈豫川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14

2019年元旦期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紧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在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12.26北交大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于20181229日和201912日期间,先后两次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我院现共有四个教学实验室,根据我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规定,其中一个二级危害实验室:建筑模型实验室,两个三级危害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和城乡规划虚拟实验室,一个四级危害实验室:建筑构造实验室,总体安全危害较小,但是仍然应该警钟长鸣,时刻把安全意识放在心里。我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在院党委书记刘永跃同志、黄勇院长、余压芳副院长的组织领导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分管责任,每个实验室有明确负责人,每项实验进行时要求实验室专职人员在场监管指导,每个实验室负责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清晰,每个实验室规章制度按要求上墙,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本次检查情况良好。

目前,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实验室日常中每两周进行一次,遇到使用实验室期间,则按照实验项目单独检查。实验室使用登记启用校设备处统一发放的专用分类登记册,清晰准确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此次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常用实验室个别电源插座未断电;在实验期间,实验废料未及时清理出实验室;实验室安全危险仪器设备安全警示牌不够明显等。以上不足之处在排查过程中,已经安排整改,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此外,我院四个实验室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危险易爆品,没有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的情况。

    我院长期重视实验操作安全知识,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提高师生防范自救意识的宣传,结合学院开设的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实际情况,按照《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准入制度,未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考核系统测试的学生,不得使用实验室。 

    我院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覆盖现有四个实验室,重点放在安全风险级别最高的二级安全危险实验室,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