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设立“本科生接待日”的通知(暂行)

发布者:刘利利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221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关于设立“本科生接待日”的通知(暂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以本为本、推动四个回归”,进一步健全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内涵建设,经学院讨论决定长期开展“本科生接待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跃   黄  勇

成员:龚  鑘   赵家君   余压芳   

晏  超   刘俐俐   田文璐

配合部门:党政办  教务科   学生科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接待日”工作开展和推进;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实施主体,应按照接待日工作安排接待来访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相关记录应在接待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并提交教务科存档。

学院党政办、教务科、学生科负责制定“接待日”工作日程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开一次“接待日”工作通报会,通报接待工作情况及学生反映的相关问题。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