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9〕71号
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地方课程的通知》(黔教民函〔2019〕521号)要求,学校将在本科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价值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理念,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生态文明素养。课程教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开设在现行培养方案的“通识拓展课程”模块下,课程性质为“通识拓展课”,课程归属类为“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1学分,16学时,授课对象为本科一年级全体学生。
2.《生态文明教育》课程由林学院负责开设,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落实相关教学任务。
3.《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将在2019-2020-1学期第11周-16周对2019级学生开出。阳明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医学院、软件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属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一年级学生及时查看课表,按照课表中的时间地点上课。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贵州大学教务处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