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 [2023] 6号)要求,根据《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照《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职责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 招生计划
城乡规划学(0833):招生人数15人
风景园林(0953)(景观建筑设计方向):招生人数15人(其中含少干计划1人)
二、 复试比例及复试线
对通过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后,确定复试人选进行复试。
(1)城乡规划学:初试总成绩≥369分;
(2)风景园林:初试总成绩≥261分。
三、 复试时间
(一)城乡规划学考生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19:00
(二)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方向)考生复试时间
2023年3月30日9:00—19:00
四、 复试内容
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质和能力
城乡规划学考生,主要考察《城市规划原理》、《乡村规划原理》2门专业课程的知识掌握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考生的应变能力、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英语熟练程度等。
风景园林考生,主要考察《中国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门专业课程的知识掌握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考生的应变能力、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英语熟练程度等。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 复试方式
(一)城乡规划学考生复试方式
1、 专业笔试《城乡规划快题设计》(3小时)
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8:00-11:00
地点:贵州大学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8室
2、 面试顺序抽签:
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11:10-11:3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0室
3、综合面试(每个考生总时长约20分钟)
内容: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回答专业知识问题(约17分钟)。
时间:2023年3月29日下午13:00-19:00
地点:贵州大学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8教室
(二)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方向)考生复试方式
1、专业笔试:《建筑快题设计》(3小时)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11: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8室
2、面试顺序抽签: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11:10-11:3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0室
3、综合面试(每个考生约20分钟)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3:00-19: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建筑城规楼(励新楼)418教室
(三)复试现场注意事项
面试时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
六、 录取事项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期间,不区分方招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制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制计算,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三)录取公示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四)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
体检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
七、 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3年3月27日8:30-18:00到励新楼4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缴纳的复试费收据。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现场可带材料
考试参加专业笔试,可以携带以下绘图工具:图板、丁字尺、白色绘图纸(A2)、绘图笔、马克笔、绘图模板、铅笔等。
(三)复试费
1.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2.考生在贵州大学的自助缴费机上进行缴费(必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
3.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西校区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
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
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
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
4.缴费标准:100/人,因各种原因放弃复试的概不退费。
八、 其他
(一)录取工作联系人
税老师 电话:0851-83651562 13511922117
(二)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疑问,可拔打学校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申诉。
(三)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命制的复试试题,其密级等同于初试自命题。学院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对试题进行密封、运送和保管。
(四)本细则由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