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税月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10


根据贵大发 [2020] 31号文件规定及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本地疫情防控和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协调管理、指导实施。

    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老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

    负责监督、指导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负责制定学院具体的复试方案、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组织专业课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等工作。

    负责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纪录和复试的结果。

    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布复试结果并处理遗留问题。

   (二)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确定本专业领域复试面容。

    2、制定试题库。

    3、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给出最终评语。

    4、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5、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留存备查。

  (三)督导组工作职责

   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四)注意事项

    面试时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共同使用一台电脑,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口罩和工作证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学院拟定于202051114:00在建规学院418多媒体教室进行远程复试演练,届时全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均将出席此次演习。

   三、参加复试人员及复试形式

   2020年,我院共招收30名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上线生3人,需调剂27人。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我院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二次为调剂考生复试。所有复试均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四、复试方案

   1. 第一次复试时间: 20205168:00—18:00

   2. 第一次复试地点: 建规楼418多媒体教室(此地点为参加复试的考官集中复试地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复试地点)。

   3.复试平台

   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4.复试比例

   第一次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因我院所属学科专业考生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故我院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5.复试内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结构力学》、《钢结构》两门本科专业课程的知识掌握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考生的应变能力、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英语熟练程度等。

    6.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7.复试方式:

1)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5分钟(考查考生背景及外国语能力);

2)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考生专业知识(25分钟);

3)抽题作答具体方式介绍:考生自行从考官给出的题库中,抽选出三道题回答,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相应的分数;考生回答不出问题,可有重新选择题目的机会,但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抽题回答的机会,且重新抽取题目后必须回答该题,不得申请再次回答已抽过的题目。复试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8.考生注意事项及申诉渠道:

    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考生须按照《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考生在进行面试时,可事先准备好空白草稿纸、笔、计算器等答题工具。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面试现场应保持安静、网络畅通、且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闲杂人员和设备在旁边。若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场规定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则考生此次面试作废,学院可随时中断面试,不予计分,同时上报学校研招办。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疑问,可拔打学校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申诉。

    复试费100/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未缴费者不给予面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资格审查

   (一)材料要求

考生需于2020511日前,将考生材料发至学院指定专用邮箱yshui@gzu.edu.cn,以便于学院接收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学院在面试前2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并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二)材料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的以下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以上材料请考生准备好电子档,在截止时间前发往学院指定专用邮箱。

  (三)注意事项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制计算,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复试总成绩是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成绩上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公示

    (一)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20日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412办公室

   联系人:税老师

   电话:0851-83651562

   邮编:550025

    十、疫情防控要求

学院须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办发〔202029号)、《关于做好教职工分批返校返岗相关事宜的通知》(校人字〔20207号)文件要求,做好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返校返岗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一)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的;

  (二)返校之日起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

  (三)返校之日起前14天内有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四)返校之日起前14天内,具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

  (五)其他不适合返校返岗的情况。

    十一、其他

   (一)根据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命制的复试试题,其密级等同于初试自命题。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对试题进行密封、运送和保管。

    (二)本办法由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0511





     附件1.131.建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一志愿).xlsx

     附件2.贵州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