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规定实施导师岗位年审制,2026年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5日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5日-5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院教学科研科(励新楼414)反映。
联系人:陈思民
联系电话:18308505165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方案.docx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