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规定实施导师岗位年审制,2024年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4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院党政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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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4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docx
贵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4年4月26日